常见问题

常见问题

  • Q1. 订立公司名称是否有限制?

  • Q2. 名称是否可以使用“Limited”或“有限公司”以外的其他词语作公司名称结尾?

    答:不可以。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02条,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或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因此名称并不能使用其他形式辞作结,例如“Corporation”、“Inc.”或“LTD”( “Limited”的缩写)。

  • Q3. 是否可以除去「有限公司」及“Limited”一词?

    答: 可以。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03条的规定,公司可以申请免除公司名称中的「有限公司」及“Limited”的许可。但是,该法人必须是打算成立为有限公司的协会,并且必须合乎并向处长证明以下内容:

    1. 组成该公司的目的是促进商业,艺术,科学,宗教或慈善事业或任何其他有用宗旨;
    2. 该组织打算将公司的利润或其他收入用于宣传其宗旨;及
    3. 该组织打算禁止向公司成员支付股息。

  • Q4. 有什么途径知道拟用公司名称是否可用?

    答: 要检查可用性,必须对拟用公司名称进行名称查册。启源可以协助对提议的公司名称进行查册。如有需要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获取详细信息。

  • Q5. 公司名称中可以使用哪种语言?

    答: 可用语言仅包括繁体中文和英文及公司注册处指定的某些符号。然而,公司名称并不能使用简体中文。

  • Q6. 公司能否只使用中文名称?

    答: 可以。公司可以只有中文名称,或只有英文名称,或同时拥有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。

  • Q7. 处长会否允许使用中文和英文组合而成的公司名称?

    答: 不会。即使公司被允许使用中文及英文来命名,但同时以中文和英文组合而成的公司名称将会被拒绝。

  • Q8. 公司可以调换名称吗?

    答: 可以,但只允许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调换名称。如果调换名称被公司注册处接纳,两间公司会在同一日期获发「公司更改名称证明书」。

  • Q9. 如果公司不遵守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布的名称更改指示,将会有什么后果?

    答: 如不遵从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更改名称指示,违规公司和/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被起诉,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0,000元。若持续失责,则可每日处失责罚款港币2,000元。而该公司名称也能会可以被处长更改为公司注册编号。

  • Q10. 如果我想更改公司名称,该怎么办?

    答: 要更改公司名称,公司应首先检查拟用公司名称的可用性。如果您有兴趣更改公司名称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