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-
Q1. 訂立公司名稱是否有限制?
-
Q2. 名稱是否可以使用“Limited”或“有限公司”以外的其他詞語作公司名稱結尾?
答:不可以。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02条,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或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因此名称并不能使用其他形式辞作结,例如“Corporation”、“Inc.”或“LTD”( “Limited”的缩写)。
-
Q3. 是否可以除去「有限公司」及“Limited”一詞?
答: 可以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第103條的規定,公司可以申請免除公司名稱中的「有限公司」及“Limited”的許可。但是,該法人必須是打算成立為有限公司的協會,並且必須合乎並向處長證明以下內容:
1. 組成該公司的目的是促進商業,藝術,科學,宗教或慈善事業或任何其他有用宗旨;
2. 該組織打算將公司的利潤或其他收入用於宣傳其宗旨;及
3. 該組織打算禁止向公司成員支付股息。 -
Q4. 有什麼途徑知道擬用公司名稱是否可用?
答: 要檢查可用性,必須對擬用公司名稱進行名稱查冊。啓源可以協助對提議的公司名稱進行查冊。如有需要,請隨時與我們聯繫以獲取詳細信息。
-
Q5. 公司名稱中可以使用哪種語言?
答: 可用語言僅包括繁體中文和英文及公司註冊處指定的某些符號。然而,公司名稱並不能使用簡體中文。
-
Q6. 公司能否只使用中文名稱?
答: 可以。公司可以只有中文名稱,或只有英文名稱,或同時擁有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。
-
Q7. 處長會否允許使用中文和英文組合而成的公司名稱?
答: 不會。即使公司被允許使用中文及英文來命名,但同時以中文和英文組合而成的公司名稱將會被拒絕。
-
Q8. 公司可以調換名稱嗎?
答: 可以,但只允許屬於同一集團的公司調換名稱。如果調換名稱被公司註冊處接納,兩間公司會在同一日期獲發「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」。
-
Q9. 如果公司不遵守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布的名稱更改指示,將會有什麼後果?
答: 如不遵從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的更改名稱指示,違規公司和/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可能會被起訴,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00,000元。若持續失責,則可每日處失責罰款港幣2,000元。而該公司名稱也能會可以被處長更改為公司註冊編號。
-
Q10. 如果我想更改公司名稱,該怎麼辦?
答: 要更改公司名稱,公司應首先檢查擬用公司名稱的可用性。如果您有興趣更改公司名稱,請隨時與我們聯繫。
